close

  法制網北京9月2日訊 記者胡建輝 國家發改委今天公佈對浙江保險行業因違反反壟斷法處以1.1億元罰款的決定。
  據悉,根據群眾舉報,國家發改委對浙江省保險行業涉嫌達成、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產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繫數,並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六條“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的規定,涉案財產保險公司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規定。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是本案價格壟斷行為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財產保險公司違法責任較輕。因此,國家發改委依法對負主要責任的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對負次要責任的涉案財產保險公司處以上一年度商業車險銷售額1%的罰款,共計11019.88萬元。
  據調查,美國利寶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日本愛和誼日生同和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浙商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紫金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華農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國泰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信達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英大泰和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和泰山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等9家企業未參與達成、實施壟斷協議,依法對其停止調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和中國平安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先後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依法對其免除或減輕罰款。  (原標題:浙江保險行業違反反壟斷法被處1.1億元罰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g32jgrj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