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沅陵3月6日訊(通訊員 劉小鳳 陳鋼)五旬老漢30年間犯案數次,刑滿剛釋放又犯兩罪被起訴。3月5日,犯罪嫌疑人孫某又因涉嫌盜竊、詐騙罪被湖南省沅陵縣公安局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經查,犯罪嫌疑人孫某,男,1963年8月出生,湖南省沅陵縣大合坪鄉村民。1983年,孫某20歲時,因姦淫幼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92年被釋放。1993年因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001年,2002年、2008年先後因犯招搖撞騙罪、脫逃罪、搶奪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2013年初,孫某被刑滿釋放。2013年8月至10月,孫某不思悔改,在沅陵縣城城區內實施盜竊、詐騙作案25起。盜竊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3萬餘元,詐騙人民幣共計75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孫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以內再犯盜竊罪、詐騙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等待孫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原標題:五旬老漢屢教不改重操舊業再進班房 30年裡多次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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